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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玖富普惠为信息中介 出借人应起诉老赖还款

2022-09-22 09:30:31     

  P2P网贷待偿余额由去年年初的8000多亿降至年终4000多亿,商品置换、折价债转、底标穿透是去年主要清退方式,但同时也有部分出借人期望通过起诉网贷平台获得还本付息。实际上,起诉结果并不乐观,由于合规经营的网贷平台都扮演借贷双方撮合中介的角色,出借人告平台的话,往往会因平台无赔付责任而被法院驳回诉求。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借款人的身份,则借贷关系不成立。在出借人起诉合规网贷平台的案例中,最终败诉的原因都可概括为主张平台为借款人在法律上不成立。因此,在打网贷官司前,我们务必要明确两点:第一,在起诉过程中一定要理性起诉,实事求是,明确借贷关系,否则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第二,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属性,并非债务方,因而不承担赔偿出借人损失的义务,真实债务方是网贷借款人,只有起诉逾期未还的借款人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不久前,监管部门给玖富出借人的一则官方回复,引发了网贷圈的普遍关注:“玖富普惠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不属于金融持牌机构。”这和北京银监局之前向出借人出具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中的告知信息是完全一致的,“未发现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玖富平台充值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情形。”既然玖富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角色是确定无疑的,它是靠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实现营业收入的,那它在法律上便的确不是借款人或者债务方,所以出借人起诉平台也就没有司法依据。

  总之,现在网贷出借人通过法诉维护权益、追回网贷损失已经条件成熟。广大出借人,一定要尽快行动起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逾期老赖,追回欠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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